在漢各會計師事務所:省注協(xié)關于在漢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和驗資中使用工商防偽標識的通知和補充通知下發(fā)后,有部分會計師事務所提出疑義,為了明確防偽標識的作用及用途,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防偽標識是為了解決不法分子仿冒事務所的名義出具虛假報告而采取的一種措施,如同煙廠對自產煙、酒廠對自產酒貼防偽標識一樣,是注冊會計師行業(yè)區(qū)別真?zhèn)蔚囊环N手段,只能認定報告是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因此,法律責任主體仍然是會計師事務所,即會計師事務所對出具的報告承擔相應的責任。
會計師事務所要切實強化風險管理,嚴格按照驗資規(guī)則和指南的要求出具報告,防范和規(guī)避風險。
[湖北]在漢會計師事務所使用防偽標識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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